非ST段抬高急性冠脉综合征(NSTE-ACS)其中包括非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(NSTEMI)、不稳定型心绞痛(UA),血栓的形成和动脉粥样硬化斑块破裂是重要的起因。近年来NSTEACS的高发病率和危害性已被清楚认识,对其正确合理的干预显得尤为重要。2007年美国心脏学会和欧洲心脏学会先后更新了NSTEACS指南,该指南上一次更新距今已有5年。自2002年来,ACS的研究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展,其涌现出许多高质量的大型随机对照试验。这些进展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我们对NSTEACS的诊断和治疗策略。
非ST段抬高急性冠脉综合征(NSTE-ACS)其中包括非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(NSTEMI)、不稳定型心绞痛(UA),血栓的形成和动脉粥样硬化斑块破裂是重要的起因。近年来NSTEACS的高发病率和危害性已被清楚认识,对其正确合理的干预显得尤为重要。2007年美国心脏学会和欧洲心脏学会先后更新了NSTEACS指南,该指南上一次更新距今已有5年。自2002年来,ACS的研究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展,其涌现出许多高质量的大型随机对照试验。这些进展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我们对NSTEACS的诊断和治疗策略。
1. 风险评估
当遇到怀疑急性冠脉综合征的患者时,医生应通过风险评估(其中包括病史和胸痛特征、体检、心电图和心脏标记物等)回答两个问题,首先,患者患ACS的可能性有多大,其次,患者发生不良心脏事件的风险有多大,然后再将相应的治疗策略用于适宜患者。从指南中NSTACS患者的治疗流程来看,风险评估是决定后续治疗策略的关键。最新指南除纳入TIMI、GRACE、PURSUIT风险评分外,还存在其他明显变化,包括:明确强调了应缩短开始评估、诊断及选择治疗方式的时间;某些对ACS 诊治有指导意义且有助于临床诊治决策的标志物(如肌钙蛋白、脑利钠肽等)也出现在指南中,成为风险评估的一部分。但应该指出的是风险评估只是临床判断的补充,而不能完全替代临床判断。
2. 早期介入策略还是早期保守策略
新指南将初始治疗策略分为早期介入策略和早期保守策略(或选择性介入策略)。在入院后应用抗缺血、抗凝、抗血小板治疗的同时,是否在第一个24小时内进行冠状动脉造影检查是区分两种策略的关键。近来研究(RITA-3、VINO、ISAR-COOL、ICTUS等)显示在支架时代早期介入策略能够降低NSTEACS患者的长期死亡率和致残率,然而在一些患者中,特别是低危患者中,早期保守策略能够也显示出一些优势,在采用优化药物治疗稳定患者病情的同时能够降低冠状动脉造影率,减少医疗费用和缩短住院时间。新指南在此方面显然采取了更加审慎的态度,取消了2002年指南中对非高危患者采用早期介入策略ⅠB级别的推荐,仅对高危NSTEACS患者和有顽固心绞痛、血液动力学或电活动不稳定的NSTACSE患者推荐采用早期介入策略,而对患NSTEACS可能性低的患者不推荐采用早期介入策略。
3. 抗凝、抗血小板治疗策略
新指南依据早期处理策略的不同对抗凝治疗进行了分别推荐。在抗凝治疗中Ⅰ级推荐:需尽快在抗血小板治疗的基础上给予NSTEACS患者抗凝药物。早期介入策略,应选用依诺肝素和普通肝素(证据级别A),或比伐卢定和戊糖(证据级别B);对于早期保守策略,可选择依诺肝素、普通肝素(证据级别A)或者戊糖(证据级别B),如果有较高的出血风险,倾向于选择戊糖(证据级别B)。指南中还指出通过SYNERGY研究的事后分析提示,依诺肝素治疗组出血较多的原因是由于患者接受PCI时交叉使用了UFH。基于这一证据,从PCI前到整个PCI治疗过程中应维持抗凝治疗的一致性。对于抗血小板治疗新指南也采取了同样的策略,将氯吡格雷和血小板糖蛋白受体Ⅱb/Ⅲa受体拮抗剂的应用和早期处理策略相连接。
新指南特别强调了评估出血风险的重要性,研究显示出血事件将会增加患者死亡率,不应一味强调抗栓治疗,应注重抗栓治疗的获益和出血风险平衡后的净临床效益。对于少量出血,最好在不中断积极治疗前提下加以控制。发生大出血时,应停用并(或)中和抗凝、抗血小板药,除非通过特殊止血介入治疗能完全控制出血。
在NSTEACS治疗中,在遵循指南的同时应注意不同患者的个体化治疗,还应强调急诊科医生、心内科医生和心外科医生的共同协作,这样才会给NSTEACS患者一个优化的治疗。